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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武口区检察院与大武口区河长办召开“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”专项行动工作座谈会
2019-01-28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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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1-28

    为推进“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”大武口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,近日大武口区检察院与大武口区河长办召开“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”专项行动工作座谈会。大武口区副区长、大武口区河长办主任李宏山等人参加会议,大武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金立栋主持会议。

    会上,该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金立栋首先传达了自治区

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河长办联合印发的《“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”宁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大武口区河长办与会同志介绍了大武口区河湖分布及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问题相关情况。双方共同会签了《“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”大武口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  《实施方案》从指导思想、总体目标、实施内容和步骤、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专项行动作出了安排部署,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
    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以来,大武口区检察院高度重视,针对开展“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”专项行动向大武口区委、区政府进行专项工作汇报,争取区委、政府的支持。为推进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,金立栋检察长表示还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: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的重要意义,加强行动自觉,抓好贯彻落实;二是加强沟通联络,确定问题清单,明确河湖“四乱”问题整治重点,确保不留死角;三是以办案为中心,加大办案力度,充分发挥刑事立案监督、提起刑事公诉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、提起行政公益诉讼、督促行政机关履职、支持社会组织起诉等职能,助推专项行动开展取得实效。四是通过两微一端、门户网站、印制宣传手册等宣传方式,及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、阶段性成果、办理的典型案例等内容开展宣传活动,提高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,为此次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
    李宏山副区长指出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,为专项行动开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持,对河湖“四乱”违法行为成强大震慑,必将从根本上推动解决河湖“四乱”问题。

    大武口区河长办与大武口区检察院还商定专门召开“携手清四乱,保护母亲河”专项行动推进会,全面部署落《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共同担负起生态文明捍卫者的神圣职责,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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